也许,我们前世是岸边并生的两朵雏菊,看着那个伟岸的男子涉水而过。如果,我们同时爱上了他,那么,也只能说,这是一种缘份。
——题记
(1)
象普通的女孩子一样,方绿喜欢看琼瑶的小说,喜欢吃零食,逛街,喜欢买化妆品,喜欢在阳光里听音乐,喜欢和沈默一起拖着手走在s城如水般泌凉的夜里,看着高楼里点点的灯火说,要是有一间自己的房子多好。
沈默与方绿都是从遥远的j城来到s城,方绿来得早,沈默较晚。故沈默来时,方绿倾了全力助他。无论是物质,或是精神。至沈默一切安置妥当后,便是顺理成章的相爱。做着普普通通的工作,谈着温温和和的爱情。方绿已经是极满足,唯一的愿望便是在这个异乡的城市建一个自己的小巢。
会的,以后我们一定会有一套自己的房子,然后生两个孩子,星期天带他们去公园玩,下雨的天气就在家里打游戏。
每每这个时候,沈默就会握着方绿的手,描述这些画面,方绿就带着笑静静的听。她是信的,虽然沈默现时还不过是个普通的业务员。
沈默是极努力的人,胆大细心,吃苦肯捱,而且有自己的想法,很快得到老板赏识。交往到三个月的时候,某日,沈默说,绿,如果我要去上海,你可同意。
其时,方绿已经知道,沈默要做的不是一个业务员,他想做的是经理,老板。而在s城,全是公司的元老,再没有他发展之地。只有上海,海阔凭鱼跃,他便可放手一搏了。她的同意与否,完全不能改变沈默的决定。
三秒钟,方綠心里闪过千万个情绪。然后说,你去吧。
沈默握了她的手,相信我,我一定要在上海做出成绩,回来后我们供一个楼,然后应结婚,让你成为我的妻子。
方绿欲言又止,点头,复点头。
(2)
沈默果是有潜质的人,在上海做得虎虎生风。其间鸿雁传书,也并未如小说情节般有任何意外。两年后回到深圳,彼时,已是衣锦荣归,升为华南地区总经理了。
今非昔比,当日之诺言似乎并非不可实现了。更是难得,当天便买了鲜花钻戒来寻方绿。执了她的手说,把戒指套入她修长纤细的手指...